凭证江门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验过渡期治理的通告》以及《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细则》的划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将榨取上路行驶,,违者按无牌无证无邪车处理。
交警部分提醒,,切勿再购置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而有需要购置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应注重车辆是否切合国家标准。凭证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需知足六大条件,,否则即为超标电动自行车,,相关条件为:::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具有优异的脚踏骑行功效;电念头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制动性能切合划定要求。凭证划定,,燃油助力车则榨取在我市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
近段时间我校时有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在学校行驶,,甚至有达不到摩托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套用假牌在学校违规行驶,,给校园交通清静带来隐患。为确保校内交通清静,,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联合市交警部分对在校内行驶的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车辆和不切合标准的燃油助力车的举行查处,,一旦查处违规将扣留车辆并交由交警部分处理。
请宽巨匠生遵守有关划定,,如原来有使用超标电动车或其它不切合标准车辆的按划定严禁在校园行驶,,并妥善处理好自己的车辆。
特此通知。
附:::1.江门市《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验过渡期治理的通告》
2.《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细则》
校园清静守卫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