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2019年12月18日第121次校长办公聚会研究决议,,为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学校调解专利年费资助,,详细资助通知如下:
1. 学校资助海内发明专利授权后3年年费;;3年以后,,由发明人向所在学院(部)申请,,所在学院(部)向科技处/社科处推荐,,校学术委员会举行筛选,,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估,,评估竣事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 学校资助外洋发明专利授权后年费;;适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由发明人自行支付。
3. 年费调解自2020年1月1日起实验,,自授权通告之日盘算。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