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科学院::凭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125号)要求,,学校决议培育并申报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要求及使命请参阅通知(见附件1)。
2. 有意愿申报的学院请于12月15日下昼17时前将《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技处/社科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wyukjc@126.com。
3. 12月16日—18日,,申报质料审核、、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庆强,,3296181。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2.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
3.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附件2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
附件3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