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在课程期末审核前2日申请缓考:
1.因病(凭医院证实);;
2.所修课程审核时间冲突(凭选课证实);;
3.代表学校加入种种学术、、、交流活动,持有组织单位证实的;;
4.其他切合缓考的原因。。
如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形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在考试前向任课先生口头或通讯申请,获批后实时在系统上补报缓考申请。。其他情形不允许事后补办。。
◆详细流程
学生在教学治理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后,由任课西席、、、班导师、、、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逐层审批。。
1.登陆教学治理系统-营业办理-缓考申请-点击“+申请”;;
2.在课程列表中选摘要缓考的课程后,点击“下一步”;;
3.在“申请原因”一栏填写详细原因,“附件上传”一栏上传相关证实质料(特殊情形无附件的,请务必在“申请原因”一栏写清晰详细情形)后,点“增添”;;
4.注重后续审批效果。。
(1)如审核状态为“√”且审核效果为“审核通过”则申请乐成;;
(2)如审核状态为“×”且审核效果为“审核欠亨过”则申请失败;;
(3)如审核状态为“×”且审核效果为“退回”则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
◆缓考安排
缓考课程原则上于下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予以安排。。请在教务治理系统审查详细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