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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 点击::[]

科发监审函字〔20221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分::

科研诚信是科技立异的基石。维护科研诚信、、开展认真任立异,既是全院科研职员从事科学研究、、推进科技立异的基来源则,也是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实力主力军定位的基本要求。我国《著作权法》划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明确了署名的执法责任和义务。我院2018年宣布《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过失的诚信提醒》,旨在提倡在科研实践中的诚实守信行为,进一步重申了学术论文署名中的基本规范。

学术论著署名规范一般由学术界恒久形成的老例自行确定,凭证学科、、领域甚至差别的科技期刊均可能有差别的规范要求。制订出适用于差别场景的统一署名规范较为难题。经研究,现提出我院学术论著署名问题的负面行为清单如下::

一、、榨取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

二、、榨取无实质性孝顺的职员加入署名。榨取声誉性、、馈赠性、、利益交流性署名或夹带署名。

三、、榨取未经所有作者一致赞成绩确定署名顺序(学科和期刊尚有划定的除外)。论著被期刊编辑部通知吸收后,所有作者不得再恣意修改署名顺序。

四、、不得违反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的须要性原则而枚举过多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也不得由于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而拒绝承当对整篇论文的责任。

五、、不得因作者所属机构转变而随意变换论著事情主要完成机构。不得虚构、、伪做作者所属机构,不得把论著非完成机构作为署名单位。

六、、不得使用非正式联系方式作为论著作者的联系方式,例如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联系方式。

七、、不得居心倾轧有主要孝顺的科研事情者加入署名。不得损害直接实验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为平衡其他非学术利益而随意调解学生的署名及其署名位置。

为落实“零容忍”要求,凡我院科研职员泛起上述清单所列行为时,将由响应第一责任单位凭证科发函字〔202071号文的相关划定开展视察,并凭证详细事实和相关情节予以认定和处理,对严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终身追责。


中国科学院科研品德委员会(202228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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