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计处吸收承办部分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罅漏退回承办部分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在10~30个事情日内会同承办部分及工程项目各加入方,踏勘现场后出具“工程结算审核初稿”。。
3. 承办部分联系施工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初稿”提出书面意见,并增补完整结算资料。。审计处凭证现真相形安排扑面临数或相同,直至双方告竣一致意见。。
4. 审计处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效果确认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结算审核终稿”,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承办部分。。
版权所有::壹号娱乐APP审计处 粤ICP备15096031号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南主楼618 邮编::529020 电话::0750-329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