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算委外审核 1. 审计处吸收承办部分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罅漏退回承办部分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凭证采购治理制度,确定委外审核单位,办理采购相关手续�!!!�。 3. 审计处移交送审资料给委外审核单位�!!!�。 4. 委外审核单位在划准时间内出具“预算审核初稿”、“审核问题函”发送给承办部分,承办部分增补资料并联系预算体例单位回复审核意见�!!!�。审计处凭证现真相形安排扑面临数或相同,直至双方告竣一致意见�!!!�。 5. 委外审核单位出具“预算审审定案单”、“预算审核终稿”、“预算审核报告”,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承办部分�!!!�。 6. 承办部分将“预算审审定案单”盖章齐全后返回审计处2份�!!!�。 二、结算委外审核 1. 审计处吸收承办部分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罅漏需退回承办部分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凭证采购治理制度,确定委外审核单位,办理采购相关手续�!!!�。 3. 审计处移交送审资料给委外审核单位�!!!�。 4. 委外审核单位凭证现有结算资料,在划准时间内踏勘现场、出具“工程结算审核初稿”�!!!�。 5. 承办部分对“工程结算审核初稿”提出书面意见,并增补完整结算资料,审计处凭证现真相形安排扑面临数或相同,直至双方告竣一致意见�!!!�。 6. 委外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审定案单”、“结算审核终稿”、结算审核报告”,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承办部分�!!!�。 7. 承办部分将“结算审审定案单”盖章齐全后返回审计处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