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向导的多党相助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总结了开国以来特殊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相助的乐成履历和行之有用的做法,,,并加以充分、完善,,,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我国多党相助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
(1)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相助与协商。一是中共中央约请各民主党派向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大政目的问题举行协商;二是约请民主党派向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谈心活动;三是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转达交流情形,,,转达主要文件,,,听取意见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可以就国家大政目的及其他重大问题,,,约请中共中央认真人举行攀谈。上述种种协商形式,,,原则上也适用于中共地方党委和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之间的协商。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施展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占有适当比例;中共人大党组成员应与担当人大向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经常相同头脑,,,交流情形,,,交流意见;人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视察委员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视察研究时,,,应吸收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加入,,,并可约请民主党派、无党派的有关专家加入。
(3)在各级人民政府中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相助共事。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当国家和政府及审查、审讯机关的向导职务;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聚会和有关聚会讨论事情时,,,视需要约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及有关部分可约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照料,,,或加入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举行视察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分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议某些重大政策步伐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约请一些切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当特约监察员、审查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4)在人民政协中施展民主党派的作用,,,在政协的种种聚会上要切实包管政协委员提出品评的自由和揭晓差别意见的自由。要包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向导人中占有一定比例;在政协聚会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名义讲话,,,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入;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命目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当专职向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