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职员迸出境携带的行李物品应严酷执行海关划定。�!!3龉霸笔罩Ь巢坏眯一ㄕト”懦鼍车奈锲�(拜见《榨取收支境物品表》)
(二)出国职员不得接受外籍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委托带进或带出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们带进物品。�!!�
(三)出国职员用个人所得外汇,为本单位购置的科研、、教学专业用品(不包括一般家用电器,如电视机、、录音机等〉,应由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单位出具证实,经海关批准后免税放行。�!!2皇粲谝陨瞎婺5奈锲�,应按划定缴纳入口税。�!!�
(四)凭证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划定,涉及国家神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须交外交信使携带,因特殊情形无法通过外交信使携带,需自行携带神秘级、、神秘级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境,须申领由地市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神秘出境允许证》,海关凭《允许证》磨练放行。�!!I昵氲ノ缓透鋈诵胩崆岸旖庑鼍车纳鲜鑫募�、、资料和物品送交保密事情部分审核。�!!�
下列进境游客应填写申报单证
(一)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游客收支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二)非住民游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住民游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凌驾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规模者。�!!�
(三)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四)非住民游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五)住民游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六)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凌驾游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规模者。�!!�
(七)携带中国检疫规则划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松手续的物品者。�!!�
下列出境游客应填写申报单证
(一)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二)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进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三)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允许证实或凌驾本次进境申报数额者。�!!�
(四)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者。�!!�
(五)携带文物者。�!!�
(六)携带货物,货样者。�!!�
(七)携带出境物品凌驾海关划定的限值、、限量或其它限制划定者。�!!�
(八)携带中国检疫规则划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松手续的物品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榨取迸出境物品表
榨取进境:
(一)种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二)伪造的钱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三)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品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盘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四)种种烈性毒药。�!!�
(五)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
(六)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七)有碍人畜康健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撒播疾病的食物、、药品或其他物品。�!!�
榨取出境::
(一)列入榨取进境规模的所有物品。�!!�
(二)内容涉及国家神秘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盘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三)珍贵文物及其它榨取出境的文物。�!!�
(四)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滋生质料。�!!�
中国籍游客带进物品限量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6年8月15日修订)
种别 | 品 种 | 限 量 |
第一类物品 |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一下(含1,000)的其他物品 | 自用贺礼数目规模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一件 |
第二类物品 | 烟草制品 | (1)香港、、澳门地区住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住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 |
酒精饮料 | (2)其他游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1.5升以下) |
第三类物品 |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涯用品 |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职员,我出国留学职员和会见学者、、赴外劳务职员和援外职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职员和会见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直毕结业之日止),远洋海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
(2)其他游客每公历年度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免税 |
注::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钱为准;
2、、凌驾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另按有关划定办理;
3、、凭证划定可免税带进的第三类物品,统一品种公历年度内不得重复;
4、、对不满16周岁,海关只放行其他旅途需用的第一类物品;
5、、本表不适用于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游客和经常收支境职员以及领土地区住民
入境游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入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96年8月1日修订)
税号 | 物品名称 | 税率 |
1 |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影戏片、、幻灯片 | 10% |
原版录音带、、录相带 |
食物、、饮料 |
本表2、、3、、4税号及备注中所不包括的其他商品 |
2 | 纺织品和制成品 | 30% |
电器用具(不包括摄像机) |
照像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
3 | 化妆品 | 80% |
摄像机 |
4 | 烟、、酒 | 100% |
注::避孕用具和药品,凌驾海关划定的自用合理数目部分按有关划定予以推运或按货物入口程序办理报关及验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