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199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文教办(教工委),,,北京、、天津市、、广东省高教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通俗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结业生就业制度刷新的深入。通俗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所有学杂费有难题。为资助这部分学生(以下简称难题学生)不因此影响学业,,,经研究决议,,,在收取学杂费的通俗高等院校中,,,对难题学生实验减免学杂费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分、、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难题学生上大学的问题,,,认真贯彻减免学杂费政策,,,包管难题学生不因经济难题而辍学。
二、、各高等院校应凭证国家的有关划定,,,连系学校现真相形,,, 制订本校的减免学杂费实验步伐,,,并报学校主管部分备案。
三、、学杂费减免工具及额度,,,由各高等院校凭证本校的实验步伐,,,连系学生自己体现及经济状态,,,在认真视察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确定,,,并可随情形的转变实时调解。要特殊注重解决好经济难题学生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义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的问题。
四、、各高等院校有权对享受减免学杂费的学生的经济情形举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除需全额补交减免的用度外,,,还应视情形给予须要的纪律处分。
五、、各高等院校要在招生前向社会宣布其包括减免学杂费在内的种种资助难题学生的有关划定,,,接纳有用步伐,,,向社会举行宣传,,,扫除经济难题考生及其家长的疑虑,,,包管及格新生按划定入校学习。
六、、减免学杂费是资助难题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步伐。各高等院校应凭证本校现实,,,与其他又挂政策统筹安排。
七、、各地区、、各部分、、各高等院校要将学杂费减免政策和其他资助难题学生的有关政策步伐。在实践中认真总结、、逐步完善。各校党、、政、、群组织要配合配合,,,做好难题学生头脑事情,,,勉励他们起劲学习、、艰辛质朴、、起劲进取。
八、、本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