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号娱乐APP家庭经济难题大学新生资助
专项资金治理步伐(试行)
(2017年9月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难题大学新生资助事情,,公正、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包管国家制订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步伐真正落实抵家庭经济难题新生,,凭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事情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省级财务专项资金治理步伐》(粤府〔2013〕125号)、《广东省家庭经济难题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治理步伐》的通知》(粤财教〔2014〕97号)等文件精神,,连系我校现真相形,,特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考入我校且正常入学的整日制广东户籍本科新生(不含专插本新生)。
第三条 资助标准最高不凌驾 6000 元,,学费标准低于 6000元的,,按现实应缴纳学费金额举行资助。
第四条 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难题学生举行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统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务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第二章 经费泉源、治理和使用
第五条 据文件划定,,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用于学生资助事情,,其中须安排不低于10%用于资助新生(占事业收入的0.5%),,列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 新生资助缺乏以支付昔时家庭经济难题新生申请额度时,,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津贴。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治理和使用遵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转动使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清静、规范和有用。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向导;
(二)遵守宪法和执法,,诚实守信,,品德品质优良;
(三)昔时考入我院,,由于家庭经济难题,,自己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缺乏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整日制新生(不含专升本新生),,特殊是其中的孤残学生、义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把认真填写的《广东省家庭经济难题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实质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质料(介绍家庭经济及中学时代学习情形)、低包管或低收入证实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形证实复印件或《广东省家庭经济难题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交到班级资助小组。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事情小组本着公正、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砚的质料,,最后将效果提接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举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砚的知情权。请做勤学生个人隐私掩护,,若是有同砚提出疑问,,请到班导师那里核查。
(三)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向导、向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事情小组,,认真审核各班级效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事情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竣事后报学生事情部审核。
(四)学校审核
学生事情部组织以各学院认真资助事情的向导员成立资助评审事情小组对推荐者举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事情向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5个事情日,,确命名单。
(五)学校每年 10 月 10 日前将资助明细报上级教育部分;
(六)新生资助经费使用凌驾事业收入 0.5%的部分,,可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津贴,,并在 10 月 10 日前将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津贴解决的新生资助经费报上级教育部分。
(七)广东省家庭经济难题大学新生资助按年度申请评审,,每年9月最先受理申请。
第五章 资金发放、治理与监视
第十条 资金发放
(一)学校资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财务处按划定重新生资助专项基金中给予资助
(二)上级资助:::学校收到津贴资金的15日内由学校财务处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发放给受资助学生,,用于缴纳学费;
(三)已获得“新生资助”的家庭经济难题新生,,因种种原因退学的,,作废资助资格,,学校在学生退学后15个事情日内将相关情形逐级上报,,资助资金由学校认真收回,,用于抵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
第十一条 治理与监视
新生资助专项资金实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分的检查和监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步伐由学生事情部认真诠释。
第十三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