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凭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事情的通知》(粤教外函【2012】302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事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工具及参评学生条件
1、奖励名额为1人,,本科三等,,奖金3000元,,工具为香港籍学生。。
2、参评学生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执法、规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优异的品德修养;;
(3)校时代勤劳受苦、效果优良
二、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登陆“壹号娱乐APP学生事情信息治理系统”或在地点栏中直接输入http://202.192.240.77:905/登陆系统填报《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上传自荐质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质料、效果证实、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者需同时将申请表及个人自荐质料一套等纸质质料送交学院学生事情办公室举行审核。。
2、院系审核::各院(系)登陆壹号娱乐APP学生事情信息治理系统,,举行审核,,并将本院系拟推荐的学生质料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治理科。。
3、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举行评审,,评审小组由学生处、团委有关职员组成。。
4、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三天,,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名单。。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仲春二十一日